如果您所使用的視訊編輯應用程式可以輸出到 QuickTime,您就可以製作可用於 iDVD 計畫案中的影片。iDVD 支援大部分 QuickTime 所支援的視訊檔或影像檔。MPEG-1 或 MEPG-2 檔案、QuickTime VR 影片,以及具有動畫拼合或 Flash 軌道的影片皆無法加到計畫案中。
QuickTime 影片若小於 720 x 540 像素或 768 x 576 像素(PAL)標準 DVD 大小,會被放大至符合 DVD 視窗的大小,但影像品質可能會降低。
為求最佳效果,請在視訊編輯應用程式的 QuickTime 輸出設定中,選擇每秒格率 29.97 格的 NTSC-DV 或每秒格率 25 格的 PAL-DV。在音訊部分選擇“不壓縮”的選項,並將取樣頻率設為 48 千赫。
附註:您可以拖移 QuickTime 影片檔到“選單簡介”視窗,或幻燈片秀編輯器中的音訊框。iDVD 會使用檔案中第一個音訊,作為打開的選單或幻燈片秀的音軌,並忽略視訊。如需更多資訊,請參閱下方的“相關主題”。
當您使用“高品質”選項將您的 iMovie HD 計畫案以 QuickTime 影片來共享時,iMovie HD 無法在 QuickTime 影片裡包含章節標記。